為緩解市區停車難的問題,從今年開始,杭州交警陸續在市區推出了一些“綠色泊位”。這些車位可以免費停車20-30分鐘,一旦超時,就屬違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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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交警昨晚發布《關于“綠色停車位”使用管理有關事項的通告》,市區“綠色停車位”一旦超時將罰款150元,甚至還會拖車。
通告說,為緩解中心城區臨時停車難問題,滿足市民短時停車需求,提高路內停車位的周轉率和利用率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39條之規定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于10月25日起正式在全市部分道路推出限時長“綠色停車位”,并通告了有關“綠色停車位”使用和管理事項。
停車服務對象:“綠色停車位”主要設在農貿市場(菜場)、公廁、快餐店(小吃店)、便利超市、藥店等短時停車需求大、停車資源緊缺場所的周邊道路,以滿足市民生活、辦事、購物等短時停車需求。
停車時間規定:“綠色停車位”系限時長路內停車位,屬短時免費停車泊位,是稀缺的道路公共停車資源。為提高車位周轉率和利用率,分為限時20分鐘和限時30分鐘,并設置有專門的綠色停車車位框和限時停車標志。
停車管理規定:機動車駕駛人應自覺按照“綠色停車位”現場交通標志標線指示,按照規定時間、方向,在車位內停車,停車時間不能超過標志所示時間,不能非法占用。對違反規定的,將通過拍照取證形式,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依法予以150元處罰,直至車輛拖移;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占用停車位的,龍巖天氣預報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,并依法處罰。
通訊員杭交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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